刘集镇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22

发布时间:2024-03-10 13:25:27   来源:  工业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刘集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做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奋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发展理念更牢固。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安全责任落实更有力。党政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执法监管,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产业布局更优化,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管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普遍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具有刘集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市区巡查考核、各级专项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并明确了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个性化任务清单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1、2、3) ,着力补短板、锻长板,提升全区安全发展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方案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镇村两级专治办及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逐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持续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依托,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年”活动,不断的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运用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监管作用,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抽查力度,对明显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逐步的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镇安监办要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监督重点,纳入对各村、各相关单位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考核。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安监办将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深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学好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将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 (责任单位:宣传办、镇安委办牵头,各村、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学习培训。不定期开展镇、村、相关单位领导应急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参加镇街干部培训,将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 (责任单位:组织办、安监办牵头,各村、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度宣传推广。在刘集发布等主流媒体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较为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学好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宣传办、镇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及时出台镇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推动贯彻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政领导及时调度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重要时段带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党政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党政办、镇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夯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学习贯彻执行《徐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修订版)》(徐编发〔2022〕1号),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生产监管,防止责任悬空。常态化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本部门各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人具体落实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各村及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徐州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徐安办〔2021〕190号),实体化运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用好网格化监管平台,优化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员”的大安全监管格局。(责任单位:镇安委办、安监办牵头,指挥中心、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村、各行业监管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督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装备配置,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救援演练。

  8.建成“亮星”评级管理体系。在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分类分级及“亮星”评定工作。依据风险辨识的风险等级高低,对全镇工贸企业划分星类并按照标准管理。通过采取行政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对具备安全性能条件的企业参加“亮星”评级。通过合理设“星”,规范评“星”,动态管“星”、助推培“星”,着力打造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样板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安监办牵头,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向各类企业发放《徐州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手册》并有效落实,建立完整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个环节”“最后一米”。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带领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的发挥典型引领效应。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方面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安监办、团委、工会及别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全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工业公司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非工业公司安全风险报告,落实《徐州市铜山区非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铜安办〔2021〕199 号),逐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摸清非工业公司底数,5月底前全部完成非工业企业首次风险报告,6月份完成质量复核。持续深化“散乱污”企业、关停企业、过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特定种类设备、地下空间等14个风险突出领域专项整治。结合我镇产业状况和安全现状,针对突出难点、薄弱环节,选择2—3个行业领域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措施。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在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深入开展“三起来一下来”(安全风险上报平台用起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公示栏竖起来、安全提醒小喇叭响起来、安全风险隐患降下来)安全提升行动,做到风险隐患限期闭环整改,全过程杜绝“三违”行为,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安监办牵头,各村、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加大对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等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推动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责任单位:安监办、各村、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和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加快重大危险源企业“五位一体”(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企业安全风险分区管理、人员在岗在位管理、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化数据接入,重点推动特殊作业、智能巡检、教育培训、变更管理等功能应用,大数据分析研判企业安全风险,定期向企业推送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闭环,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安监办牵头,工业办、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我镇延续“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动网格员、安全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增动力电用户及时纳入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及时上报,并从严处理。

  (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村农业办、工业办、综合执法局、规划办、市场监管分局、供电站、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优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机制,规范现场核查行为。围绕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推动企业优化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提高自动化控制率,提高工艺平稳性。持续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从业人员能力资质达标。突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整治机制。(责任单位:安监办牵头,工业办、交警中队、卫生院、中、小学校、科技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宠物用品等电商仓储经营加工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100%实施检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2022年6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12月底前,集中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指挥中心、民政办、供电所、综合执法局、文体站、中、小学、交警中队、工业办、科技办、卫生院、市场监管分局、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瓶车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集中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

  (责任单位:派出所、规划办、建设办、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供电所、文体站、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纵深推进未经消防审验既有建筑安全综合整治。在2021年整治基础上,加快对已排查出的未经消防审验的存量既有建筑分类整治,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既有建筑消防审验问题,9月底前100%完成全部整改,实现“排查见底、整治到位、隐患清零”的目标,更加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安全检查“回头看”,确保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真达标,更加统筹好安全和发展。(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安监办、规划办、建设办、派出所、国土所、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整治力度。积极努力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完善安全标志标识,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及时排除道路隐患。

  19.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快速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落实,强化装货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落实,6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完整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必查车辆有没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有没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装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工业办、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办、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包村入驻、挂钩联系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农路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持续加强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验测试评定等措施落实。

  上半年,研究制定桥梁“安全体检”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压实桥长责任制,快速推进桥梁隐患分级分类治理和危桥改造。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桥梁,按照序时进度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快速推进整改到位,保障人员车辆通行安全。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农路办、水利站、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办、建设办、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1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房子危险性鉴定分四个等级规划区分: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建筑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上的要求;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机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上的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上的要求,房屋局部处在危险状态,构成部分危险房屋;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上的要求,房子整体处在危险状态,构成整栋危房)的危房,立马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2022年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8月底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0月组织专项检查,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建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方法对危房进行动态监测,积极地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12月底配合区级完成全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力争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建设办牵头,国土所、各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方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徐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全镇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作等情况。2022年3月底前,摸清总体情况、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聚焦燃气经营、燃气管道设施、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燃气、城镇燃气居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6月底前,完成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牵头,宣传办、建设办、中、小学、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市场监管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蓄热式热氧化器)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安监办、建设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持续加强固态废料鉴定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态废料做鉴别鉴定,科学评价不明固态废料。(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26.深入推进环保设施未进行安全评估问题整改。督促排查察觉缺陷的企业,聘请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组织补充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确保2022年底前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对新建环保设施和项目,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

  27.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的有效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对照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粉尘涉爆6项、有限空间4项重点检查事项邀请专家逐户逐企全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检查的隐患问题,全部要求“闭环整改”并验收销号。

  28.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落实闭环整改。督促学校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监管平台,持续完善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存储方式、用途、风险点等档案,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责任单位:中、小学校、综合执法局、派出所、建设办)

  29.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牵头,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深化文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密闭型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按照不低于总量40%的比例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抽检和督查。对辖区内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全部关停或转产,开展村级公共体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完成老旧公共体育设施更换、维修。(责任单位:文体站牵头,建设办、派出所、各村按职责分工)

  31.深化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建成融合基础数据、数据分析、检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特定种类设备智慧安监系统,并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数据库核查清理行动,完善特定种类设备数据库数据。深化电梯安全提升行动,全方面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维保模式,强化智慧电梯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精准打击电梯维保中借证挂靠、超期维保、未按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行为。持续强化对检验测试机构工作监督和质量抽查,落实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托底责任,有效提升检验测试质量。鼓励电梯维保单位试行“物网+维保”模式,由维保单位通过实时线上检查和监测维护,采取针对性的线下现场维护保养,将维护保养从按时保养转为实时监测维护保养,最大限度保障电梯运行安全。持续开展锅炉安全专项整治,热情参加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巩固前期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整治成果;加强锅炉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燃煤锅炉、燃煤锅炉改造的生物质锅炉检验、登记注册把关,督促燃气锅炉使用单位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锅炉安全节能管理水平。

  32.强化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依托“梳网清格”,按照逐格、逐巷、逐房上门的方式,广泛动员村干部、网格员、物业保安、楼户长等社会力量,开展群租房信息核对、采集工作,及时来更新数据。以村网格为作战单元,通过单元化梳清,多元化治理,抓住问题源头,抓好日常管理,全面有效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风险隐患。会同相关职能联合开展群租房中住房、治安、消防、用电、燃气等安全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群租房内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强化医疗机构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全方面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各类涉疫场所隐患排查,建立底数清单,加强房屋建筑、特定种类设备、医用化学品、燃气等方面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持续运转的用电和用氧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责任单位落实专人检查、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职业健康安全整治,以防范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化学中毒高发为核心,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强化检查,推动企业加强尘毒危害浓度超标岗位的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责任,提高尘毒危害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卫生院牵头,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做好采煤塌陷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加强监测预警,实时关注检查隐患点变动情况,房子裂缝、地表沉降、崩塌体附近是否有人员活动等情况。实施综合治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集中居住、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位于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庄。

  2.强化中南高科产业园源头监管。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安全关,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项目建设前确保“三同时”手续完整。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行总量控制,每5年至少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对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3.加强危废固废专项整治,加快鑫星电镀等涉重金属园区后续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牌成立并实体化运行。2022年10月底前,按照徐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徐消委办〔2022〕2号”的要求完成消防工作办公室、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服务中心建设,督促指导每个村建成村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套手抬机动泵等实用的消防器材。

  2.新建6个智能型市政消火栓,新建10套简易喷淋设施,新安装50个可定位智能型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新建10套智能型电瓶车集中充电桩;在2个居民小区或居住集中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

  3.镇党委政府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推动解决农村地区小火亡人、季节性火灾高发等问题,火灾起数比2021年度下降20%。

  4.在镇区醒目位置设置1块户外消防公益宣传大屏,督促指导各村设置2处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督促指导各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火工作会议,各村每季度入户走访不少于5户,开展消防安全入户提醒工作;督促指导一个村,建成具有影音播放和模拟火灾演示、体验系统的消防体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