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宜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 22:59:59   来源: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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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宜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宜镇2021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场镇规划区、镇村结合部、镇域重要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区、沿路沿河流及两侧规划控制区、重点景区周边、文物保护区和产业连片发展区域为重点,聚焦“乱搭建”“乱停放”“乱堆码”专项整治,大力推动“乱倾排”“乱摆占”“乱张贴”“乱开挖”“乱捕伐”专项整治,努力实现镇村同美、美美与共。

  (一)聚焦“乱搭建”专项整治。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要求,在场镇区域和公路河道沿线,落实“技防+人防”措施,结合“路长制”、“河长制”实现巡查全覆盖,坚决打击“游击式”“隐蔽式”抢建抢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狠抓农村住房修建全过程监管,严把建房用地手续审批关,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不按规划修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以攻坚的态势,采取拆除一批、整改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等方式,坚决整治未经批准在屋顶及房前屋后搭建“蓝棚顶”、临时建(构)筑物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建设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行动,施工工地、堆码场内建筑材料等要堆放整齐,并严格按规范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二)聚焦“乱停放”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场镇秩序综合整治,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规,切实做到车辆入停车场,按停车场车位和规定停车地点进行停放。从严从快打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路、人行道等乱停乱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清理僵尸车,进一步缓解停车压力,整顿场镇乱象,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三)聚焦“乱堆码”专项整治。聚焦场镇、公路河道沿线、规划区等周边区域,深化“家家五干净、户户六整齐”清洁家园建设,动员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杂物,确保柴草整齐堆码,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大力整治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乱堆码,以及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和公路环境美观的违法违规现象。督促各类企业完善围挡设施,规范废弃陈旧物资堆码行为,坚决控制施工扬尘。

  (四)大力推动“乱倾排”专项整治。结合“河长制”实施,重点整治在河道岸线非法加工砂石,向河道内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乱倒建筑垃圾、废弃陈旧物资和乱排放生活垃圾污水等问题。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河长巡查制等举措,逐步形成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理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五)大力推动“乱摆占”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场镇摆摊设点整治,重点整治场镇范围内设置经营性摊点、亭、棚的行为。整治流动摊位、临街摊位、门店增设摊位等以街为市的行为,彻底清除占用人行道、公路等市政设施乱摆摊位的乱象。

  (六)大力推动“乱张贴”专项整治。严禁在公路沿线、场镇的树木电杆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派发,重点整治在背街小巷乱张贴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广告设置,营造良好的场镇居住环境。

  (七)大力推动“乱开挖”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场镇范围、公路沿线、河流沿线和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内未经批准开挖山体进行采石、挖沙、取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维护良好的砂石市场秩序。大力推动“乱葬坟”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规划区、主干道沿线、人口集聚区、可开发利用潜力区、文物保护地等区域的乱挖乱葬行为,禁止随意乱占耕地、林地葬坟。

  (八)大力推动“乱捕伐”专项行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整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乱捕乱猎、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河道捕、钓、毒鱼等行为。

  (一)摸排治理。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1日,由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八乱”行为做全面摸底造册,完成《咸宜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计表》(附件)填写。各村(社区)自行对情节轻微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步开展治理,对情节严重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现场踏勘,研判会商并明确整治方式,形成清单。根据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整治标准及整治方式。

  (二)重点整治。2021年4月12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围绕职责紧密配合,围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分阶段、分重点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要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重拳出击、顶格处罚,整治一处、震慑一片。

  (三)巩固提升。202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适时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进行再落实、再整改。建立初期检查、督促整改、检查验收、竣工验收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制和执法机制,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咸宜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的情况收集、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联合执法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整治责任。镇域内各组长实行片区负责制,分别管理指导各划定片区内“八乱”整治工作,各联系村领导指导、安排、部署、参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村(社区)、镇属单位为辖区整治工作主责单位,按属地行政村(社区)网格化治理管理,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齐抓共管,全力推动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各辖区责任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落实各网格员承担辖区整治牵头责任,用好党员、干部、退休职工、村社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形成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综合施策。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社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行动和网格重点工作,大力开展“积分超市”“五干净六整齐”“美丽庭院”评选和党员示范先行行动,依托“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小习惯。要坚持突出重点,疏堵结合,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改治理管理和执法机制,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机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各村(社区)年度考核任务和个人日常考核挂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经镇级、县级督查暗访发现并通报“八乱”现象未完成整治的责任单位,镇纪委将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严格清单管理。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八乱”整治内容,明确任务内容和整治方式及时依法依规实施处置,处置一件,销号一件,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制度。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实地核查各单位任务处置销号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序时进度内得到一定效果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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