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办理法令》10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4-01-24 22:39:38   来源:  产品展示

  我省首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办理的当地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把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制空间拓宽至村庄的第一部省级当地性法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办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城乡建造环境资源维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纯刚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副省长陈文华别离作了重要说话。

  李纯刚在会上具体论述了《法令》立法的布景和进程及其特色。他说《法令》是环绕我省科学发展,加速改变经济发展方法,重视民生、改进民生和保证民生的立异性的法规,初次以当地性法规的方式确立了以大众参加为主体的城乡环境综合办理的准则、机制;初次以当地性法规的方式确立了对村庄的容貌次序、环境卫生、设备建造、公共服务和美化生态等进行了标准整治的准则;初次以当地性法规的方式清晰了环境综合办理各类空间环境控制的职责人和控制办法;初次以当地性法规的方式对餐厨废物办理作出规则;初次以当地性法规的方式在城乡环境办理方面临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拟定标准性文件作出授权性规则;一起,《法令》不只重视环卫工人的待遇,还坚持便民利民,突出了办理与服务相结合准则,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处分坚持宽严相济、重在纠正和坚持立异准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副省长陈文华就怎么学习宣扬、贯彻落实好《法令》别离作了重要的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