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乡农贸商场办理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24-01-26 02:27:24   来源:  产品展示

  3月1日,《永州市城乡农贸商场办理法令》正式实施,永州城乡农贸商场办理从此有法可依。

  2020年,永州市回应广大群众要求加强农贸商场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办理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将“城乡农贸商场办理法令”作为审议项目列入立法方案。上一年8月2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经过法令草案,本年3月1日起实施。

  《法令》清晰农贸商场具有公益性质,对农贸商场的办理和开展形式做出准则规则,要求农贸商场开办者应当“划定不少于农贸商场总面积百分之十的区域作为自产农产品出售区”;厘清各方职责,清晰规则商务、自然资源、商场监管、城管、农业乡村等部分的详细功能职责;标准农贸商场专项规划、建造标准编制,配套设备建造,建造选址,建造改变等。一起,标准商场开办者和运营者主体职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着力处理农贸商场运营次序紊乱、环境卫生较差、安全保证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