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务局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总结

发布时间:2024-03-02 11:46:10   来源:  产品展示

  “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通力协作下,通过3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局牵头的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格外的重视,落实责任。县水务局对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格外的重视,连续3年制订《霍邱县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年度整治的目标、范围和实施步骤。成立了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水政股、工管股、水政监察大队、各分局和局直各相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指导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河道局、水政大队等管理和执法单位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实行前期摸排到点,任务细化到项,时间安排到天,责任落实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每年均印发大量的《关于开展河湖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和明白纸,在河道沿线乡镇、村和群众居住密集区张贴发放;灌制宣传录音长年在河湖沿线巡回播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河湖沿线镇、村、学校、单位和群众家里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大量的宣传,群众政策知晓率逐渐提高,支持参与河湖沿线环境整改治理和采砂管理工作意识逐渐增强。各有关乡镇在环境整治拆违清障行动中,群众较为支持。公安、海事等部门主动支持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齐心”的良好整治氛围。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一是坚持以“三清”集中行动为手段,推进河道堤防整治。3年来我局每月均组织并且开展“三清”集中行动3至5次,县河道局、水政大队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与有关乡镇对接,制订分段整治计划,投入资金,组织人员,安排机械,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理。3年来,共联合开展较大规模集中行动130余次,清理乱搭乱建300余处,垃圾、杂物堆2000余处,违章垦植700余亩,堆砂场30余处,通过整治河湖沿线环境得到一定效果改善。二是以整治涉砂船舶为重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近年来我局对非法采砂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平均每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5到6次,多次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对淮、淠河境内本地采砂船只的采砂机具实施集中拆除,不断深化与周边县区的采砂打击联动机制,加大边界水域的采砂管理力度,对淠河采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共拍卖2050万元用于我县采砂管理。目前淮河河道内本地采砂船只基本实现机具拆除、集中定点停靠,淠河采砂规范有序。

  (四)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一是建立河道岸线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作为河道沿线环境整改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成立督查组和堤防巡查组,将定期督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巡查频次,及时有效地发现有一定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反馈,并给出合理化指导意见,同时做好相关配合单位与乡镇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支持乡镇开展行动。二是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安排执法人员和河道管理人员对重点水域、边界水域实行24小时驻点看守;开展昼巡夜查,坚持每星期白天巡查不少于3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与周边县制定“联席会议、联合打击、联合监管”3项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制度。

  1、巩固成果,深入开展整治。在巩固2016年度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历史遗留部分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逐步消减堤防违法违章现象;全面清除堤身复生杂树,采取药物治理方式抑制杂树的复生;督促配合乡镇开展集中整治。加大采砂执法力度,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加强与周边县区联动协作力度,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督促乡镇加强对非法采砂船只和集中停靠点的属地管理;根据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对非法采砂典型案件严查重处。

  2、建立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河道堤防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巡查,局每月组织督查4次,及时有效地发现有一定的问题,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防范于未然;加强与乡镇的沟通,积极指导、配合乡镇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破坏堤防环境等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遏制违法违章行为势头。

  3、加大投入,加强堤防维护。加大投入,加强堤顶防汛道路和堤身的维修养护,确保堤防安全和防汛道路完好通畅;积极争取项目,逐步开展堤顶防汛道路升级改造;配合乡镇因地制宜地在河道沿线重要节点、重要河段开展生态景观建设,营造亲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