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03 14:01:30 来源: 产品展示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平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等方面谋划了7个重点项目,预计总投资54704.22万元。规划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水、土壤质量持续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环境风险得到一定效果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进展,以循环经济为代表的绿色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筑牢“美丽平泉”的环境基础,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全文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平泉市发展历史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市委、市政府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河北省委省政府、承德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理确定“十四五”时期环境保护发展目标及任务,全方面提升平泉市生态环境质量,围绕新时期、新形势下平泉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编制完成了《平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
“十三五”期间,平泉市从始至终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逐步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平泉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十三五”时期,平泉市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十三五”时期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相比2015年分别削减13.1%、14.8%、21.5%和14.5%,净削减量分别为883.07吨、99.6吨、943.17吨和589.19吨,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减排任务。
“十三五”时期,围绕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平泉市以“减煤”、“治企”、“抑尘”、“控车”等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取缔、淘汰、治理及改造任务,对重点排污工业公司除尘设施设施进了行升级改造,查停整改“散乱污”企业,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台账,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改造及在线监测管控,积极地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绿化,做到了重点工业公司严管严控。慢慢地增加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及工业公司料堆料场整治,严格机动车废气监督管理,通过多措并举、多面管控、多方配合、长时间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十三五”时期末,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6,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5年的247天提升到2020年的307天,优良天数比率增加了14.5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从2015年的52微克/立方米降低到2020年的30微克/立方米,降低2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平泉市加大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完成了平泉市城区瀑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源一档”,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政策,开展了规模化养殖企业整治和散养污染治理。积极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市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及管网建设工程,对重点行业水污染排放情况做排查,严厉打击了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三五”时期,平泉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瀑河党坝断面和老哈河甸子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水体,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三五”时期,平泉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倾力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累计投入环保资金65亿元,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项目33个,完成矿山修复5360亩,建成国家、省级绿色矿山8家。“十三五”时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2%,高出全省中等水准20多个百分点,获得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等荣誉。依托平泉市现有产业资源优势,坚持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目标,全力发展循环经济,加粗延长4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京美食用菌深加工等循环经济项目,全市循环经济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被列为省“3255”循环经济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全国817个县位列第一,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复审成绩位列全省第一,“1+3”可持续发展“平泉模式”在全省推广。
严格落实《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冀土领办〔2018〕19号)、《承德市净土保卫战工作落实方案(2019-2020年)》,结合平泉市实际,制定了《平泉市净土保卫战工作落实方案(2019-2020年)》,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了耕地质量分类清单。配合省地质环境检测院对平泉市第二批公司进行调查,对第一批调查完成的公司进行查漏补缺,建立一企一档,掌握土壤污染特征和总体情况。建立了土壤网络管理平台账户,定期对全市疑似土壤污染地块进行摸底排查,未发现存在疑似污染地块。
依法开展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平泉市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平泉市危险废物及固态废料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等文件。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分类、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慢慢地增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率先建立延伸到村级卫生所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积极承担围场县、隆化县、兴隆县、宽城县、平泉市及承德市区4家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任务。
“十三五”时期,平泉市慢慢地增加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环境监视测定预警应急机制,环境执法体系更健全。规划期间,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要求,强化新纳入企业监管,对污水处理厂、莹科化工、冀东水泥等重点企业的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和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规范企业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24个重点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对存在问题的重点行业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库支撑。
“十三五”时期平泉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和PM10仍为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的主要污染物,时刻防止出现反弹。加强臭氧、VOCs污染防治将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内容。加强协同处置,实现大气污染的标本兼治,还需在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联防联控、企业治污、机动车防治、城市扬尘、绿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力,治理的任务面广且重,治理仍要久久为功。
平泉市地处冀北山地,区域面积较大,住户较为分散,重点流域、重点乡镇及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依然是首要任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仍然是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铺设管道难度较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再加上大多数农村房屋布局分散,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平泉市地处瀑河流域中上游,地理区位特殊,造成区域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性面临较大的考验,生活污水治理的出水水质控制、尾水去向亦成为农村污水治理的重要难题。
“十三五”时期随着减排工程成效显著,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十四五”时期在现有基数已经很低的基础上,再实现NOX、COD、氨氮的替代削减或者倍量削减,减排空间明显不足,这将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已经刻不容缓。
近年来随着国家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加大,尤其是大气、水、农村、固废及土壤等环境保护方面不断推进,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在流域治理和污染防治上加大了投资力度,但大部分环保治理项目资金投入还存在较大缺口,无法满足平泉市污染治理的投资需要。此外,农村环境保护是近年来国家改善农村环境的重中之重,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居民居住分散,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虽然近年来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村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远景目标。在习在承德考察时强调,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要传承好塞罕坝精神,深刻理解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再接再厉、二次创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再建功立业。习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新时期承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机遇期。平泉市生态优势明显,“十三五”时期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但“十四五”时期平泉市环境保护工作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总体经济实力难以支撑现阶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对“十四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瓶颈制约。
“十四五”时期,平泉市在抢抓机遇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平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大气污染治理任重道远。平泉市没有天然气供应管网,只能靠移动运输,存在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问题,清洁能源替代的瓶颈制约明显。平泉市内有山庄集团、莹科化工、吉林森工、热力公司等大型工业企业10余家、城乡接合部30余家活性炭企业。虽然这些工业企业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差甚多,工业围城导致大气污染加剧。新民居主体为各村,取暖锅炉治理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锅炉治理很难完成,民生领域资金缺口较大。二是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近年来,平泉市水资源量呈下降趋势,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自净能力下降,河流生态功能弱化。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所限,平泉市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尤其农村地区,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偏少,面源污染尚未根本好转,环境监测设备设施尚不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有待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滞后,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薄弱。三是农村环境治理任务较重。“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农业绿色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资源投入仍处于高位;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的压力依然巨大;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的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农村污水治理任务繁重。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全国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先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三区”建设重大责任,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进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新力量。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使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平泉市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作用,为生态环境治理注入强大动力。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问题导向,提升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立足点,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牢牢把握“三区两城”定位,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破除影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依法治污,严格监管。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权责,确保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集成一体,严格监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严格的环境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强化措施可达可控,长远谋划,总体设计,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乡镇、交通、流域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结合“十四五”规划阶段特征,选准抓手,务求实效,精准落实,努力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环境安全。
分类指导,综合推进。以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契机,按照“蓝天、碧水、净土、环境安全”保卫战工作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目标和任务,推广典型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协调推进,全面推进平泉市环境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产业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省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水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恢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逐步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取得阶段性进展,促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打造省级森林城市。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得到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十四五”既是平泉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关键期。规划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水、土壤质量持续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进展,以循环经济为代表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筑牢“美丽平泉”的环境基础,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按照国家、省、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区其他相关规划指标要求,确定包括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控制、生态建设六大类18项指标。
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平泉市“十四五”时期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以重点流域水、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坚持“增气减煤”同步,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全方面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推动燃煤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农村散煤复燃管控,强化散煤治理监督体系建设。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建设产业集群集中供汽、供热或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推动锅炉和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业企业余热。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到2025年,除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偏远山区外,其他农村地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基本完成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围绕国家“双碳”目标,主动融入“双碳”战略布局,控制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升级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严控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重点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在传统行业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项目示范。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营运车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加大交通领域节能低碳技术推广与应用,提升智能交通以及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持续降低新生产汽车的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加快推进低碳建筑发展,对城镇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实施节能改造。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低碳供暖,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强化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实施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及装配化装修。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油气系统甲烷排放,建设低浓度和超低浓度煤矿瓦斯利用示范项目。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工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通过强化源头控制、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十四五”期间,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筹PM2.5、臭氧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实行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在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加强PM2.5控制,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有效遏制O3污染的加重趋势。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夏秋季针对臭氧的专项行动。强化精细化管理,在减排措施上控制扬尘和PM2.5的同时,加强对PM2.5和O3共同的前体物NOX和VOCS进行协同控制,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源管控,推广绿色出行。
大力推进生产绿色化。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价值观,产业发展、项目布局上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强能源消费强度、消费总量双控制以及碳排放强度控制工作,在省级以上园区全面推行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各种废弃物集中处理,提高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强化工业节水,推广先进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循环发展。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广生活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多源增水。加快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方向转变。积极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提升节能产品使用比例。推广绿色建筑,创建低碳社区。
发展绿色交通,推行绿色出行。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推动机动车辆升级优化,推进国四及以下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提高电动公共交通车辆所占比例,支持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建设,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
按照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落实河北省、承德市适应气候变化目标和工作部署,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开发力度。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优化能源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按照国家、省、市能源结构统一部署,各乡镇政府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优化煤炭消耗种类结构。对燃煤污染开展全防、全控,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全面控制低质燃煤的使用。大力实施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按等容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替代。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达标排放改造,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控制污染,推进深度治理。燃煤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按要求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硫及脱硝设施。加强工业烟粉尘控制,推进产尘企业除尘设施改造,加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力度。
落实承德市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攻坚行动计划,加强全市绿色矿山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原矿堆场、成品库、受料仓、破碎筛分、皮带输送、道路及运输车辆等环境保护措施均符合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扬尘污染,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园林绿化、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的环境监管,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围挡、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尾矿库、排土场、排岩场扬尘监管,实施喷洒覆盖剂、覆盖防尘网、绿化、复垦等防尘措施。城镇地面应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定及时清扫养护,保持路面整洁干净,在容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和不利气象条件下,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做检查。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植物基、热熔、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控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加强加油站汽油柴油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回收装置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
提倡绿色出行,对各种汽车严格管理,减少尾气排放。在全平泉市范围内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布设公交线网,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出行比例,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逐步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增加公交车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推进出租车更换新能源汽车工作。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汽车,提高公共交通清洁能源车辆比重,积极推进加气站及充电桩建设。
持续开展餐饮油烟管控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坚决禁止直排行为。加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平泉市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作用,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城乡垃圾(含工业下脚料)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对失管失控的乡镇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控制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承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污染防治对策,建立企业“一厂一策”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照差异化生产机制采取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与邻近区域政府合作,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筹PM2.5、O3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实行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交通结构优化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加强PM2.5控制,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有效遏制O3污染的加重趋势。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夏秋季针对臭氧的专项行动,在控制时段上协同推进。强化精细化管理,在减排措施上控制扬尘和PM2.5的同时,加强对PM2.5和O3共同的前体物NOX和VOCS进行协同控制,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源管控,推广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制度,大幅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减排目标上,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在任务举措上,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和上游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质监测和污染源调查,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加强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逐步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大力推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重点沿河乡镇、傍河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生活污水外排,提高水环境容量。严格落实“河湖长”“河湖警长”制度,加大河湖保护监管力度,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河湖巡查。突出重点干流带动作用,推进老哈河、瀑河、青龙河等河流和上游源头周边流域的综合治理,维护瀑河、老哈河等良好水质,加大水生态保护力度,积极完成瀑河河段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平泉市南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平泉市再生水利用更新改造工程、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瀑河一级支流下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平泉市瀑河13+437~15+400段及21+840~23+120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向前发展,定期开展沿河垃圾清理,促使平泉市境内2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断面监测管理机制,提高跨界河流水环境污染预警与应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力争瀑河干流水质国控断面保持稳定。
加强城镇地下水及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及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促进工业企业废水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度治理,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废水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水平,确保废水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禁止引进重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加强工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立排污口管理台帐,保证企业出水达标。强化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入管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或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同时需安装自动在线.加强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落实瀑河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平泉市南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二期工程)、平泉市再生水利用更新改造工程、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瀑河一级支流下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平泉市瀑河13+437~15+400段及21+840~23+120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有条件地区加大污水再生利用力度。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强化综合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区域地表水水质。
按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管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采取过腹还田、增施有机肥及生物肥、轮作休耕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加强耕地保护。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对重点工矿企业用地适时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评估。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应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达不到的,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建设用地的表土层应先收集后建设,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开展优良土地生态系统保护研究,建立优良土地消耗补偿长效机制。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由平泉市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农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保护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金矿、铁矿、建筑用石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加强对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污染风险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完成平泉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主,结合城市建设部门共同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为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所辖的职权范围内,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建筑垃圾由建筑单位、环卫部门开展全过程、覆盖式管理,从建筑垃圾的产生、堆存、运输和处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通过宣传教育的方法,引导企业、个人、自觉遵守。鼓励建筑单位自行处理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不能综合利用的,由建筑单位及时清理,用密封车或加盖篷布的运输车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并缴纳一定费用,用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和维护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严格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管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建立1个医疗废物周转站,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建立台账联单和交接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产生、运送、暂存全程记录。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疫情防控与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相结合,建立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防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流域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加快推进全流域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按照“因地制宜、村民自治、项目管理、市场运作”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将垃圾分为可堆肥和不可堆肥两类,可堆肥垃圾包括剩饭剩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应投入专用垃圾桶,经收集处理后变成有机肥料,用于庄稼施肥和土壤改良等资源化处置。科学谋划转运站点布局,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快标准化压缩转运站建设,实现收运车辆密闭化、机械化和智能化,对所有车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鼓励推广使用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合理规划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已饱和填埋场尽快开展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并加强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置和稳定运行,严格管控垃圾填埋场对沿河流域污染问题。
推动“十四五”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由发改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建立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塑料制品产、销、用管理,严格落实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共场所、新业态塑料、农渔物资和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对河湖水域、岸线、农村、景区等区域塑料垃圾进行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严格执行《平泉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结合平泉市城市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强化声环境年度监测,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落实功能区划要求,从布局上科学防治噪声扰民问题。不断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聚焦绿色发展,全面深化“保护-建设-治理-提升”工作思路,全力打好生态建设提质攻坚战,让绿色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平泉市人民。
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围绕推进生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编制中长期规划、各专项规划;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要求,不断完善市镇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生态管控“一张网”全覆盖;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用法治方式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强化辽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控制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持续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乡镇生态状况,实施生态移民,引导人口和产业有序转移。
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应用机制。切实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监测运行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确保监测与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功能区环境空气、地表水的监测、质控工作,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数据质量的检查,督促其完善相关档案,保证数据可溯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巡护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维护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物种安全。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
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工作,发挥地方政府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标杆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等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平泉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切实保护好平泉市境内的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加快平泉市自然保护区生态林业工程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组织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公布区域重点保护的动物、植物名录,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信息系统建立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以瀑河等流域淤积严重的部分河段为重点,结合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对重点河段实施清淤、护坡、湿地建设等综合整治措施,逐步改善主要干支流的水环境质量,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强化河道生态建设。
实施清淤河段的生态护坡工程建设,构建河岸生态走廊,实现河道的生态疏浚,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河道水域生物净化功能,改善河流水质。规划期间,重点实施平泉镇、王土房乡、卧龙镇等瀑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对瀑河流域、支流进行河道清淤、积存垃圾清理、隔离防护工程建设,提升两岸植被覆盖率,确保流域水质逐步改善。
建设人工湿地工程:因地制宜选取瀑河、老哈河等流域建设沿岸及河口湿地,以潜流湿地为主,结合底泥清淤、绿篱带、生态透水净化带以及灌草带的建设,建成植物隔离带,形成辅助污水处理设施的湿地污水净化系统。规划期间重点推进平泉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人工湿地工程,设计通过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沿岸村落的生活污水,有效改善末端水质。
定期开展沿河垃圾清理: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重点开展瀑河、老哈河及其他支流沿岸垃圾清理工作。沿河垃圾的清理工作采取雇佣专人进行定期清扫,沿河垃圾的转运处置工作纳入“村收集,村乡(镇)联合转运,市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平泉市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在醒目的地方设立环保知识宣传栏、广告牌或利用媒体,增强群众环境意识,逐步改变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养成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
强化绿色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实施工程造林,扩大森林生态空间。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京冀水源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沙化治理,加快生态功能修复,全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在树种选择上,侧重树种对污染环境的净化作用,增强森林应对空气污染的能力。同时,注重提升景观效果,增加林业碳汇。全部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治理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对矿山开采遗留的废弃地,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期末,矿山开采遗留的废弃地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全部完成。推进资源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在转型过程中着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型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绿色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进废弃采区、尾矿库、废石场等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新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推进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努力做好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者。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筹,厘清责权,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手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形成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为基本导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逐步建立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常规化、定期化的生态环境动态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进行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依据。
建立多样化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明确开发与保护地区之间、上下游之间、生态受益和保护地区之间的关系,对于生态产品受益人通过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使生态产品提供地区获得必要的价值补偿,增强提供生态产品的积极性。
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垃圾清理、建设美丽庭院。持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逐步构建“全民总动员、全域快推进、全市大提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按照“示范村巩固提升,达标村全域覆盖”原则,打造一批集中整治示范村。强化保洁、清运和管护。“保洁”方面,深入开展“五清”行动,彻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违法建筑和断壁残垣、清理村庄内外河道沟渠、清理杂物和“小广告”。“清运”方面,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稳步推进平泉市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营。“管护”方面,切实做好改厕和污水处理的后续管护,全面推进“厕所服务站”和“到户污水管网”建设。
统筹宣、清、拆、建、管“五项举措”,突出“三步走”。在“拆违治乱”上对需要“拆”和“清”的违章建筑、残垣断壁等,全部明确责任主体和拆除期限,同时按照“全域旅游”的要求,对拆出来的空地,合理布局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和广场,不断的提高村庄建设品位和管理上的水准。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逐步实现改造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运维长效化。
加快解决农村里的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规划》重点任务,统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模式分为纳入污水管网、联村集中治理、分村分户治理三类模式。
规划期间,优先推进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针对不能纳入管网、不能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治理模式的村庄,加强管控。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有机肥生产、堆储发酵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等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技术,支持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综合治理,推进养殖密集区和中小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实现养殖粪污减量化、无害化。
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健全支持政策,实施减化肥、减农药,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绿肥、生物农药。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核心的多种科学施肥模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强化对农膜使用、化肥农药及其废弃包装物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进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绿色有机农业种植推广示范。
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建立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开发应对水污染事件的预警技术,建立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机制,提高水源地综合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平泉市境域内水环境安全。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产生源调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过程监管。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严格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调整优化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排放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安全处置工作。
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步搬迁、改造和“关停并转”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危险品生产企业。
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突发性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辐射污染防治预警水平。
严格重金属项目准入,鼓励相关涉重金属企业实施同类企业整合或园区化集中。进一步优化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积极推动涉重企业(园区)开展重金属排放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加大对产生重金属污染企业的治理和淘汰力度,深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基本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鼓励区域共建共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推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强化填埋场甲烷和恶臭处理。
建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警响应及重点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技术平台,加快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与省、市与本市三级联动的生态环境应急网络,提高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队伍、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强化饮用水源地、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和核安全等风险预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探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第三方评估。推进环境健康风险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体系。
加强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入园和准入条件,强化污染物综合治理和达标排放,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原则,进一步加快园区规划环评进度,力促规划环评的开展和规划环评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包括污水集中收集、中水回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水、风险应急等设施,应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园区应结合园区建设情况及污染防治管控要求,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时序、规模等要求,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投运,为项目入驻提供支撑条件。
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等方面谋划了7个重点项目,预计总投资54704.22万元。
动员各层面力量,加强重大环境工程的评估筛选,全方位提高项目实施水平。从技术可行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迫切需求及有效性、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等角度出发,按照与“十三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相衔接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各区域、流域专项环境规划的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环保重大工程项目筛选和实施。将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库,作为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的优先领域,争取优先实施,并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项目和工程建设内容。在规划实施评估时,将重大环境项目实施纳入评估范畴,在规划执行层面,细化规划任务,做实环保工程设计与评估,加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运行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政府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多种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环保投资多元化投资机制。要保持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提高新增财力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全面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和监督机制,建立回报机制,刺激提高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以多种模式创新缓解政府一次性资金筹措压力。政府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等,完善有关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环保。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协调、协作,着力形成政府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施。
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污染综合发展和生态建设等资产金额的投入,确保资金落实。建立多元投资渠道,完善资金综合平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融资机制。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环境以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气、土壤综合防治,城镇及农村里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等重点工程。
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环境治理市场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快速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明确项目招标、收费标准、治理效果评价等内容,指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加强第三方运营信用监管,积极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提高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水平。
从战略、目标、任务、政策、工程等各个层级,建立本级规划与国家、省级规划以及各乡镇环保规划的衔接关系。本级规划强调分区分类指导,目标、任务、工程分区分项落地实施,各级规划衔接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环保政策及减排任务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积极创新。
强化规划目标、任务、工程、政策的内在联系,注重规划目标、任务的可行、可达、可分解、可评估、可考核,明确主体,强化保障。在规划编制和实施阶段,要及时做好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和重点工程顺利完成。
中国电力网于1999年正式上线运行,是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主办的全国性电力行业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