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4 23:14:46   来源:  市政环境

  为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首府环境,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2023年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随文下发。中心相关科室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为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首府环境,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使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村镇及沿线、集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高架桥、快速路等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使全市交通护栏、路缘石、隔离墩、公共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卫生面貌有显著改善,达到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品质衡量准则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业务一科,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全面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一)主次干道卫生整治:一是利用好巡路员的作用,加大巡查频次,察觉缺陷及时解决;二是加大主次干道两侧人行便道及绿化带的巡回保洁频次,及时清洗整理烟头纸屑炮屑等杂物。

  (二)背街小巷卫生整治:一是按照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区域,实施定人、定责、定岗作业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小街巷巡回深度保洁频次,确保路面、路牙石整体干净整洁,便道及边角部位无乱堆杂物、无纸屑烟蒂等,绿地、树坑内干净整洁、无杂物。

  (三)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一是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力度,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对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便道砖头瓦砾、树坑内杂物、绿化带内软包装、道路设施、临界栅栏周边的积土杂物等;三是生活垃圾管理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并及时清掏。

  (四)村镇及沿线卫生整治:一是彻底清理整治村镇及沿线积存垃圾;二是村镇及沿线环境卫生要有专人管理,定时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五)集贸市场周边卫生整治:一是针对集贸市场周边街道,各区要增设保洁人员,增加巡回保洁和收集垃圾的频次,进行无缝隙全天候延时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无积压、无过夜现象,保证市场周边卫生质量干净整洁;二是加强集贸市场周边果皮箱管理,增加清掏清运频次,并做好及时维修、擦拭等工作。

  (六)校园周边卫生整治:一是进行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定人、定岗、定标准、定作业区域,做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到人;二是针对学校开学、放假这一时期学学校周边卫生差,广告宣传单较多的实际,责成巡路员坚守学校门口,及时解决出现生活垃圾丢弃问题,重点区域增设垃圾收集容器或保洁手推车。

  (七)高架桥、快速路卫生整治:一是加大机械化清扫频次,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要达100%;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巡查高架桥、快速路整体环境卫生情况,尤其注意匝道的卫生状况。

  (八)公共卫生间整治:一是加大公共卫生间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干净无异味;二是对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无障碍设施做全面排查,做到及时维护与修理。

  (九)公共设施清洗整治:一是立即开展交通护栏、路缘石、隔离墩、果皮箱外部清洗行动,确保干净整洁无污渍;二是组建突击清洗整治小组,处理突发路面油污紧急情况。

  (一)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建立长效化管理制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抓住薄弱区域,彻底整治卫生死角。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及时梳理问题频出的点位,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紧盯问题,逐项解决,全面彻底清理不一样的区域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三)对照创城标准,抓好长效管理。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要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环境卫生标准,加强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理顺日常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严”字当头、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彻底改变辖区“脏、乱、差”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管理。为保证这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区环卫服务中心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全面进行跟踪检查管理,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解决。市环卫服务中心将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各区开展情况跟踪督导检查,并就此活动开展情况列入2023年度“环卫杯”竞赛活动内容和环境卫生考核考评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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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首府环境,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2023年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随文下发。中心相关科室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为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首府环境,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使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村镇及沿线、集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高架桥、快速路等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使全市交通护栏、路缘石、隔离墩、公共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卫生面貌有显著改善,达到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作业品质衡量准则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业务一科,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全面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一)主次干道卫生整治:一是利用好巡路员的作用,加大巡查频次,察觉缺陷及时解决;二是加大主次干道两侧人行便道及绿化带的巡回保洁频次,及时清洗整理烟头纸屑炮屑等杂物。

  (二)背街小巷卫生整治:一是按照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区域,实施定人、定责、定岗作业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小街巷巡回深度保洁频次,确保路面、路牙石整体干净整洁,便道及边角部位无乱堆杂物、无纸屑烟蒂等,绿地、树坑内干净整洁、无杂物。

  (三)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一是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力度,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对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便道砖头瓦砾、树坑内杂物、绿化带内软包装、道路设施、临界栅栏周边的积土杂物等;三是生活垃圾管理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并及时清掏。

  (四)村镇及沿线卫生整治:一是彻底清理整治村镇及沿线积存垃圾;二是村镇及沿线环境卫生要有专人管理,定时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五)集贸市场周边卫生整治:一是针对集贸市场周边街道,各区要增设保洁人员,增加巡回保洁和收集垃圾的频次,进行无缝隙全天候延时保洁,做到生活垃圾无积压、无过夜现象,保证市场周边卫生质量干净整洁;二是加强集贸市场周边果皮箱管理,增加清掏清运频次,并做好及时维修、擦拭等工作。

  (六)校园周边卫生整治:一是进行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定人、定岗、定标准、定作业区域,做到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到人;二是针对学校开学、放假这一时期学学校周边卫生差,广告宣传单较多的实际,责成巡路员坚守学校门口,及时解决出现生活垃圾丢弃问题,重点区域增设垃圾收集容器或保洁手推车。

  (七)高架桥、快速路卫生整治:一是加大机械化清扫频次,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要达100%;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巡查高架桥、快速路整体环境卫生情况,尤其注意匝道的卫生状况。

  (八)公共卫生间整治:一是加大公共卫生间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干净无异味;二是对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无障碍设施做全面排查,做到及时维护与修理。

  (九)公共设施清洗整治:一是立即开展交通护栏、路缘石、隔离墩、果皮箱外部清洗行动,确保干净整洁无污渍;二是组建突击清洗整治小组,处理突发路面油污紧急情况。

  (一)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建立长效化管理制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抓住薄弱区域,彻底整治卫生死角。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及时梳理问题频出的点位,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紧盯问题,逐项解决,全面彻底清理不一样的区域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三)对照创城标准,抓好长效管理。各区环卫服务中心、各环卫作业公司要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环境卫生标准,加强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理顺日常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严”字当头、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彻底改变辖区“脏、乱、差”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管理。为保证这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区环卫服务中心作为第一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全面进行跟踪检查管理,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解决。市环卫服务中心将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各区开展情况跟踪督导检查,并就此活动开展情况列入2023年度“环卫杯”竞赛活动内容和环境卫生考核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