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6 00:50:53   来源:  市政环境

  为有效改善我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区形象,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整治”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法,加大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通过整治、净化、美化城区环境,全方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为确保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顺利实施,成立天山区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明显问题,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关忠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黎、刘园珠、董立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各单位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起草报送与整治有关的各类信息和文件材料;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整治重点地段、城市外围卫生死角和城区自建房区域的环境卫生等,做到垃圾进场。

  (二)清理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公共地带、绿化带、公园、游园内的积雪,做到积雪出城。

  (五)整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袋装垃圾站、公交车站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黑甲山管委会片区:整治大湾北路西七巷市场环境卫生及市场口摊群占道;大湾北路十二巷、十三巷沿线卫生死角及乱堆入;后泉路市场沿线卫生死角及各支巷内冰雪垃圾;整治重点区域私屠乱宰。

  和平路片区:整治固原一巷、二巷、三巷,二道湾一巷、二巷内冰雪垃圾污物;跃进街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平南路劳动力市场环境卫生死角;跃进街裕丰小区沿线卫生死角;整治重点区域私屠乱宰。

  团结路片区:整治后泉路南一巷至三巷,南湾街南一巷至十巷环境卫生及墙体小广告;瓷厂巷内卫生死角;延安路沿线绿化带内垃圾、污物;领馆巷沿线保洁及摊群占道;整治重点区域私屠乱宰。

  延安路片区:整治明华街西八巷至十三巷,东十五巷至二十四巷,希望街清水沟路沿线冰雪、垃圾污物;明华街两侧绿化带内冰雪、垃圾污物及货物运输车辆占道;富康街两侧绿化带内冰雪、垃圾污物及店外占道;整治赛马场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整治重点区域私屠乱宰。

  胜利路片区:整治大湾南路西二巷、三巷及各支巷环境卫生;多斯鲁克路、巴合尔路沿线环境卫生及乱堆放;领馆巷摊群占道及胜利路、延安路沿线流动摊贩占道;整治重点区域私屠乱宰。

  解放南路片区: 整治坑坑寺巷、江南巷沿线的卫生死角及墙体小广告;织袜厂巷沿线冰雪、垃圾污物及小广告;整治辖区占道经营及私搭乱建行为。

  碱泉街片区:整治碱泉三街南三巷、碱泉一街北二巷、虹桥南一巷、翠泉路东一巷、青年路南巷、30路车终点站工贸公司巷道的卫生死角及墙体小广告;整治青年东路市场、翠泉路煤化厂市场的环境卫生。

  幸福路片区:整治湖东片区、东大梁东街、湖源六巷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幸福南路、三道湾路、大湾北路宏大小区沿线的占道经营、店外设店。

  新华北路片区:整治中桥一巷、中桥二巷、中桥三巷、政协巷、建设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及占道经营;新华北路、红旗路沿线占道经营。

  青年路片区:整治青年路好家乡、北门民心超市线、红山西路建工医院后门至五星南路建工医院沿线的占道经营。

  东门片区:整治碱泉三街日月星光夜市,青年路南一巷、二巷、东后街南三巷沿线环境卫生及店外设店;青年路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

  二道桥管委会片区:整治片区各类占道经营;整治重点区域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及私屠滥宰。

  (一)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重点清理辖区巷道内的冰雪和垃圾,不遗留一条巷道、一个卫生死角,并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小区、居民开展卫生整治。

  (二)区爱卫会负责做好除“四害”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创建办负责强对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督查工作力度。

  (三)区教育局、团委负责发动学校学生、团员青年做好区属校舍内部及周边区域卫生清扫,清理城市公用设施上的乱涂、乱画、乱刻、乱张贴,拾拣“白色垃圾”。

  (四)区机关党工委负责做好区属委、办、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劳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工作,同时动员各单位整治机关内部环境卫生。

  (五)区建设局负责春季环境卫生整治的日常检查、监督和车辆、机械设备的协调工作。

  (六)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春季环境卫生整治的执法督查工作,加大对占道经营及私搭乱建行为的整治力度。

  (九)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晚报等各新闻媒体做好我区春季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整治成效。

  (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经营食品、餐饮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春季各类传染病的防控、指导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十二)区环保局负责加大辖区锅炉房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做好锅炉房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洁、清理工作,及时清运煤渣,严禁沿街抛洒炉渣和污水;督促全区辖区内供热单位储煤(渣)场的覆盖,加强对供热企业的排污监管工作。

  (十三)区经发改委负责加强畜禽管理和清理私屠滥宰行为的清理工作,有效消除牲畜疫病传播隐患。

  (十四)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区属各家属院及办公楼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十五)区交警大队负责做好辖区非法营运、违法占道、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强化交通协管,保证道路通畅。

  全区动员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天山区主次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公共地带、巷道积存的冰雪、垃圾和公厕卫生,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无证占道、随意摆摊设点、早市、夜市进行清理整治,对脏污牌匾、乱涂乱画乱贴、沿街建筑物做清洗粉刷。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动员、督促辖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经营户和居民群众热情参加,扎扎实实做好整治工作;要积极努力配合,对中环路、跃进街、赛马场路片区、南郊客运站、翠泉路、黑甲山、解放南路片区及中心干道等重点片区的市政市容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3月16日至20日,以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区单位干部职员和社区居民,重点整治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办公楼和企业周边积存的冰雪、垃圾和庭院卫生。继续清理非法无证占道、随意摆摊设点、脏污牌匾、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对早市、夜市等各种类型的市场进行清理整治。

  3月21日,区人民政府对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所辖(所属)道路、单位院落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

  3月22日至28日,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对照区人民政府检查及自查情况,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段及时整改。

  3月29日至31日,区人民政府将对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所辖(所属)道路、单位院落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评比,成绩作为2009至2010年度冰雪清除竞赛活动的重要考核指标。

  (一)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所辖(所属)道路、单位、院落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发动驻区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任务落到实处,及时监督检查。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形成专群结合共同治理的局面。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身体力行,起好带头作用,确保整治效果。

  (二)做好宣传和督查工作。充分的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对《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提高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意识。要积极宣传整治成效,对表扬行动快、整治彻底的单位。对不按规定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执法)处罚或曝光。对一些长期整治难见成效的片区,要进行跟踪督查,直到彻底治理为止。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需要全社会参与,各方面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区建设局、爱卫会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察觉缺陷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月报制度》、《天山区市容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组织专人对各街道办事处、单位、院落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记入单位年度考评总分。

  (五)各片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做到数据准确,时效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