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5 03:53:02 来源: 市政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脏乱差难题,为快速推进我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特制定海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城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根本原则——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精准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明显问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的安排建设时序。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逐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通过提升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参与建设和维护美好家园。——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工作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镇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全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全面启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行动。今年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村全覆盖基础上,培育4个整治示范村、100个“庭院美化”示范户。2020年保持并巩固全域整治效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1、建立健全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全面建立和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置体系。各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要加大人员、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投入力度,确保产生的垃圾收的上,运的出。
2、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以镇村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禁乱堆乱放。
3、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加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长效保持无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使生活垃圾得到一定效果治理。
1、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逐步拆除户外厕所推动生态公厕建设,实施“厕所革命”,快速推进农户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强改厕与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纳入收集管网统一处理。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2、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鼓励中小学校、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公共厕所向社会开放。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村庄及外来人流量较多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推动有乡村旅游发展需求的村庄,建设与游客规模及旅游建筑风格相融合的公共厕所。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宣传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节约用水,减量和规范排放生活垃圾污水,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综合利用率。
2、积极开展村庄水体治理。以农户房前屋后沟渠河塘、埂坝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河道疏浚,消除黑臭水体,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逐步实现村域内水面、河道清洁,水体流动顺畅。水质达标。
3、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农膜综合回收利用对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拆除散户畜禽养殖棚舍,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加快小散养殖场畜禽粪污社会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1、全面清理户外柴草杂物和建筑垃圾,保持堆放整齐、有序清理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保持公共空间资源公益化;清理私拉乱接,保持电力通讯设施架设规范;清理农户危房和残垣断壁,保持户院整洁;清理乱涂乱画,保持墙体净化;清理户前道路,保持平整通畅。
3、清理散葬乱埋,规范殡葬习俗。落实《赣榆区殡葬领域散葬乱埋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推进铁路两侧、高速公路两侧、国省道两侧、主要河道、饮用水源地的散葬乱埋和老坟地治理工作。清理村内坟地。继续巩固移风易俗成果,将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保障移风易俗的措施落到实处。
1、改善农村出行环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进出村庄道路标准,道路硬化无坑洼,沿线绿化无缺株;加快推进规划发展的村庄村到组、组到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2、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等零散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开展绿美村庄创建。
3、开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细胞工程作用,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并进,同向提升。
第一阶段(3月10日—4月10日)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调度。各村要对照整治内容,通过实地调查、摸排走访,完成村庄环境现状普遍调查,在完成全国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填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需要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登记造册。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牵头领导。镇村是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的主战场,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是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的主体。每个自然村要推选3—5名村民代表和能工巧匠,参与整治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指导。
第二阶段(4月10日—11月30日)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各镇要根据区工作方案和会议精神,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按照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和整治村、示范村、“庭院美化”示范户具体标准,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开展整治业务培训,统筹人力、资金、资源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结合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垃圾污水、农业废污和公共空间专项整治。抓住春季行动、秋季行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整改治理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综合评估,持续推进市区组织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评估领导重视、群众参与、阶段排名、整治成效、长效管护和群众满意度等,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先进经验,认定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示范村、示范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推进措施,持续开展各项整治提升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村庄环境整改治理行动,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多元筹措,大胆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支持村庄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积极鼓励村民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三)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要将农民群众集中居住条件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经济薄弱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谋划、综合推进。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
(四)强化监督,建立考核机制。每月上报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绩,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家家到”观摩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包村干部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做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