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08:14:10 来源: 市政环境
年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乡村建设行动启动之年,为做好今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推动乡村环境从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往村组覆盖往户延伸为重点,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通过一年努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较大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布局逐步优化,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更健全,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农民环境保护与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1.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深化“六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内容,广泛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全面清理村庄生活垃圾,突出清理村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残垣断壁现象,重点抓好村庄“三线”(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管控。解决柴草杂物、农机具、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的问题,做好村容村貌的整体巩固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赣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
2.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考虑项目资金安排,力促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均衡发展。抓好1323个省级村点和1396个县级自建村点整治建设,重点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完善村庄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路灯安装工程,持续提高农村公共照明覆盖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年完成970公里改造任务。落实农村供水项目资金1.5亿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深化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和市级森林乡村示范点。加快推进42个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落实“四精”理念,引导农户持续做好庭院“五净一规范”和“门前三包”,广泛开展美丽宜居庭院创评活动,力争全年打造31个全域美丽乡镇、361个美丽村庄和5.6万个美丽庭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全面开展问题摸排。对2013年以来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进行逐户逐厕摸排,重点摸排“问题厕所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两类问题,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摸排整改责任制,建立问题厕所台账,7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摸排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2.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保障、时限要求等,并分级建立整改台账,8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对问题厕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加强检查评估验收。进一步加强问题厕所摸排整改调度指导,实行“每半月一调度”机制,并对摸排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9月底前全面完成评估验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1.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服务向农村覆盖,力争2021年底建成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南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县级环卫监管职能向镇村延伸覆盖,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把推进“环卫一体化”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推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继续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取“二次四分法”,重点推进减量效果最明显的可腐烂垃圾就地沤肥处理、经济价值较充分的可回收垃圾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结合实际调整试点范围,继续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纳入试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争2021年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
1.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继续推进上犹县和瑞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常态化管理,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2021年完成51个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探索推广适合当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指导各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人口规模较小或较偏远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市委“各县(市、区)由专职副书记和一位副县(市、区)长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抓好方案制定、资金筹措、推进措施、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抓好资金配套,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同时,鼓励各地凝聚乡贤力量,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组织村民筹资投劳,多渠道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资金,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三)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村民卫生健康意识。充分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凝聚农民群众监督合力。紧扣“五定包干”要求,健全村庄环境管护动态监督机制。积极建设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管好用好已建成的市级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信息系统。
(四)强化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的生态治理和生态产业发展模式,以乡镇为单位选取示范点,复制经验,推广做法。引导各地发挥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产业特色等资源优势,高质量推进示范带建设。巩固提升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成果,引领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纳入市县两级主攻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督查调度。科学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各县(市、区)要以考核结果为导向差异化拨付奖补资金,并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