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5:42 来源: 市政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管理上的水准,改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慢慢地加强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传播,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0]105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全方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卫生习惯,逐步的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为迎接青奥会和亚青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加强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基本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到2012年,达到以下目标(目标任务分解进度表详见附件):
——28%的镇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镇标准,86%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80%的区县达到生态县(市、区)标准,新建成3个园林小城镇。
(一)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备并提高运转效能。快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垃圾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其它地区采用适宜技术进行治理。农村新改扩建住房都要同时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镇街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并完善卫生洗手设施,逐步推动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建筑(拆迁)工地的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城市以卫生创建为抓手,重点整治城市卫生死角,治理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彻底清除旱厕,实现城市保洁管理全覆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灯光设置,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行为。农村以卫生镇村创建为引领,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开展庭院环境整改治理,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清洁,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积极开展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爱卫办)
(三)做好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机场、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镇街与集市、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阻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强化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园林局)
(四)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快速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整治河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农村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各有关区县政府)
(六)落实农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形式利用,进一步高效利用秸秆资源。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户密集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沼气建设实现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农委)
(七)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根据病媒生物的消长特点,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的基础上,逐渐完备病媒生物监测措施和防制设施,加强重点行业的四害危害控制达标工作,努力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局)
(八)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宣传栏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健康社区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活动为载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要格外的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分解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制定考评体系,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明确任务,部门配合。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做到经费、规划、指导三落实。各级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充分的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深入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新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以创建卫生城镇村、生态城镇和园林小城镇等活动为重点,树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典型,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完善逐级督查、按时进行检查制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协调并组织并且开展对区县、部门的督导检查及考核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逐步的提升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