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亚市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00:18:23   来源:  小9直播平台/媒体聚焦

  三亚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市容市貌,根据《海南省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制约城市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市容市貌问题和瓶颈短板,以深化城市管理改革为动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上的水准。通过专项行动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促进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以十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服务保障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消博会等国际性重要活动为契机,聚焦“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容市貌整治,通过清理存量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区要迅速全面排查、彻底清除道路两侧、绿化带、居民社区、转运站点、农贸市场、施工工地、市区河道、高铁高速沿线、公路服务区(观景点)、旅游景点景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海岸线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等。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不留死角。(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各区逐步建立并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城镇“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应达到100%;加强对各临街单位、门店经营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压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落实“门前三包”不到位的商户通过“警告一批、整改一批、治理一批”,持续优化市容环境。(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3.开展扬尘治理行动。充分的利用扬尘监测系统加强对建筑施工公司日常监管,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督促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各项措施。提高城市道路洒水降尘的频次,坚决制止在允许区外露天烧烤、在城区公共场所祭祀烧纸焚香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4.持续巩固厕所设施管护效果。各区要组织排查市政公厕、旅游公厕和农村公厕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严格按照“不湿、不臭、不挤”等要求,建立完善公厕日常保洁管护机制,确保各类场所的公共厕所管理到位、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5.开展城市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参照《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要求,对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安全、材料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运行管理方面现状开展排查整治,拆除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及指示牌等。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及时清洗、清除或覆盖。(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6.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和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一是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各地方城市管理部门应在各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健全管理档案,对无法确定的,要指定兜底负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并保障相应的维护经费。二是开展窨井盖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压实窨井盖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全面排查、消除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7.开展建成区范围内乱搭乱建整治行动。充分的利用无人机巡飞、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等手段,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乱搭乱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开展巡查排查。及时拆除市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整治出店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保证道路畅通,确保建成区市容市貌安全、美丽、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8.开展清理废弃车辆(僵尸车)行动。按照《海南省废弃汽车治理统筹协调机制方案》要求,组织并且开展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力量对停放在小区、公园绿地等道路红线外影响市容市貌的废弃车辆开展持续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9.开展共享电动车(自行车)等乱停乱放整治。严控共享电动车(自行车)投放数量,加强对投放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理设置街面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加强车辆投放区域巡查,及时处置违停车辆。加强宣传文明引导、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自行车〕企业)

  10.积极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区(道路)。按照《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结合双创工作、城市更新和重大活动等契机,全市创建1至2个(条)示范街区(道路)。(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1.开展城市景观美化亮化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口袋公园”建设。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加大旧城区、中心城区增绿见园力度。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城区、单位、街区等更新改造,充分的利用城市边角地、零碎地、闲置地以及拆违空间等,“见缝插绿”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二是开展城市亮化提升工作。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围绕重要道路节点、景观大道、商业大街、重点商圈等公共场地和重要建筑立面,系统塑造展示城市昼夜特色,全方面提高城市亮化水平,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让户外广告和城市照明亮化繁荣“夜间经济”,服务经济发展,为城市添彩增光。(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2.持续开展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和景观风貌稳步提升工作。加大对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风险隐患、撂荒地(非粮化)、水体污染等环境综合整治内容排查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快速推进现有景观亮点工程建设进度,做好2023年度景观风貌提升项目谋划,在环岛高铁高速部分重要路段以及高铁站点、高速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结合地方特色进行绿化美化彩化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各区要按照此《行动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本地真实的情况和“十大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摸清问题底数,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请各区于4月底前将制定的工作方案报送市住建局。

  围绕“十大专项行动”重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机制,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各项工作开展的阶段性成效实行动态管理并跟踪问效,建立日常巡查台账、问题台账并持续推送督促整改,确保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果。

  各区要通过定期查、抽查、暗访和考核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跟踪问效,对察觉缺陷形成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形成管理闭环。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区的阶段性成效开展明察暗访及调研评估,树立优秀典型、通报负面案例,以督促改倒逼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助推提升全市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格外的重视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结合本方案和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区的行动方案,把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确定部门职责,高位推动各项工作执行进度。进一步发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协同推进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并将整治成效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将此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专项列支。鼓励社会投入机制参与服务,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充足做好人员及物力等基础保障。

  (三)积极宣传动员,促进比学赶超。发挥舆论优势,持续做好正面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及媒体曝光渠道,推广群众使用“海南城市运行”微信公众号(附件1),倒逼责任单位切实履职尽责。

  (四)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督导检查。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可通过“海南城市运行APP”(附件2)进行问题上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发挥好综合执法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的作用,严打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形成高位震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持续督促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对移交的与十大专项行动工作紧密相关的案件线索加快办理,从严查处,对工作不力的区按照工作权限进行约谈,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