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00:18:43 来源: 小9直播平台/媒体聚焦
为积极营造文明洁序的市容环境,逐步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战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市容为目标,通过持续大抓城市“六乱”,着力解决市容市貌管理重点难点弱点热点问题,为打造“文化大同、文明大同、微笑大同”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城市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整治范围为市建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是各城乡结合部,各县区参照本方案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放、乱设桩、乱张贴城市“六乱”为主。
1、乱搭建。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街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展台、棚、伞、架等乱搭乱建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与查处。
2、乱摆卖。依法对占用城市道路、沿街商家、学校周边等占道经营摆卖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取缔违规马路市场、摊点群和早(夜)市,积极引导游商游贩进入便民市场和临时设置的市场内;及时清洗整理不按规定地点和无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对拒不整改的运营商家重处重罚。
3、乱拉挂。对擅自在行道树、绿化带、店门外、窗口外悬挂、晾晒各类物品、悬挂横幅条幅进行清理;对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或外立面污染等现象的,及时督促产权单位、商家及时进行修缮、维护和整修。
4、乱堆放。依法对沿街商家(水果店、杂货店、塑钢门窗加工店、修理店、饮食店、服装店、汽车美容店和废品收购站等)擅自堆放物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
5、乱设桩。严禁临街商铺和单位在门前设置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球形隔离墩等障碍物。
6、乱张贴。彻底清理主次干道、临街建筑(构)物,房屋立面及周边的街路附属设施(楼宇、路标、牌、路灯、果皮箱、公用电话等棚亭、桥梁、电力及电信竿等)有碍观瞻、影响市容非法张贴和乱写乱涂的小广告;对擅自设置的彩虹门、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商品交易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进行劝导与查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有效抓手。各县区市容管理部门务必格外的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注重实效。各县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融合、协调配合、资源整合,做到协同发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联勤联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推进系统整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做到全民发力,力争更进一步,推动市容市貌水平更上一层。
(三)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各县区市容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高标准打造1-2个“最美商圈”或“最美街区”等示范性标杆的建设,打造区域精品亮点,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方面提升属地市容市貌,力争实现城市环境与“烟火气”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加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县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对标对表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尊重城市管理客观规律,全方面推进我市市容环境面貌的整体提升。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定期与不按时进行检查督导,对督导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有效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延后)将上月整治情况按时上报,专项整治总结和“最美商圈”或“最美街区”等示范性标杆的建设于12月5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市貌管理科。联系电线,邮箱:dtssr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