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02:08:20   来源:  市政环境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上海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人多地少,产业集聚,各类固态废料产生量大。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将其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低碳循环绿色发展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准绳,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依法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各项工作。

  2000年以来,本市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清废”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升。目前,本市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形成了符合上海特点的固体废物治理模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均基本实现了安全利用处置,垃圾分类实效持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施行以来,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放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予以部署推进。为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联防联治,经国务院批准,整合优化原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成立了全方位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2021年5月27日,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人民政府签署《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全面推动固体废物跨区域联防联治和利用处置设施互补共享。

  2018年,习考察上海时对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指示要求。两年来,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市民分类习惯初步养成,垃圾分类实效趋于稳定,垃圾分类逐步成为引领低碳生活的新时尚。

  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329万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同比分别增长57%、320%、27%以上,干垃圾处置量同比下降20%,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持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其中焚烧6821万吨,资源化利用3808万吨,填埋700万吨。住建部每季度对全国4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考核排名中,上海始终保持第一。

  具体工作过程中,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条块责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发动全社会深度参与,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治模式。

  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全国首部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在法规指引下,全力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制订工作细则指导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投放,居住区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双双达到95%。通过分类评价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成效,推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累计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新配置湿垃圾车1773辆、干垃圾车3287辆,有害垃圾车11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364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总能力从2018年的176万吨/日上升到目前的284万吨/日,近期规划总能力将达到39万吨/日。

  全面推进“两网融合”发展,明确“两网融合”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的设置规范,建成“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目前,本市共有15万个可回收物交投服务点、201个中转站、10个集散场,点站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其中,废玻璃和泡沫塑料基本实现本地回收再利用,其他可回收物主要依托长三角区域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体系实现循环再利用。

  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湿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范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的标准。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运体系,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在市内加油站推广应用。目前本市餐厨废弃油脂约7万吨,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建立“区级暂存、市级转运”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截至2020年底,本市住宅小区全面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有害垃圾收集车119辆,区级有害垃圾中转站42处,分拣场所2处。分出有害垃圾全部交由本市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运输和无害化处置。2020年有害垃圾分出量94025吨,同比2019年增加3倍以上。

  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全市9个涉农区1360多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按照“户投、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原则,对无法就近就地资源利用的农村区域生活垃圾,落实由区无害化处理设施托底统筹处理。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结合农村垃圾集中投放或上门收集运输不同特点,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基本实现45%行政村湿垃圾不出村不出镇。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类评议”的原则实施日常检查,督促各设施运营企业切实完成各类垃圾转运、处置计划任务,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质的排放。针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湿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分拣设施、餐厨废弃油脂初加工点和处理厂等垃圾转运处置设施,积极引入第三方检测服务,加强厂界周边环境检测、设施运营排放监测,针对垃圾焚烧厂和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厂实施第三方驻厂监管。

  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本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较大,每年约在1亿吨左右。本市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2017年出台《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对工程渣土,着重推进规范有序消纳,强化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对工程泥浆,着重推广源头脱水干化,促进源头减量;对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着重通过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对废弃混凝土,着重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行业企业规范化。2020年,全市共申报处理建筑垃圾10781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和泥浆94572万吨,均进入经过备案的消纳卸点进行消纳;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7836万吨,通过加工为再生产品、便道铺设等方式利用6113万吨,无害化处置分拣残渣1723万吨;建设工程废弃混凝土5402万吨,基本上全部进入资源化利用渠道。过程中,主要强化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紧紧围绕“两点一线”(源头、运输路线、末端),强化运输过程管控,通过招投标、发放许可证、车辆安装电子信息装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全面监控流量流向。强化末端监管,在落实属地监管基础上,加强对全市转运码头、消纳卸点、资源化利用场所开展抽查。建立建筑废弃混凝土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再生处理合同签订、履约和再生建材产品流向等全过程数据统计和把关,为线上监督和施工现场管理提供保障。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程序,以处置核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形式,实行处置申报制度,要求工程施工等相关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或者拆除工程备案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处置证,并加强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规范收运处置工作,在全市拆房(拆违)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地方标准,明确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等产品的应用技术规范。针对再生建材产品市场接受度较低的问题,规范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技术,具体指导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道路材料和再生新型墙材的工程应用。

  以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为重点,全力推进12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已经建成10座,形成450万吨/年的资源化处理能力,可以通过分拣、破碎、加工,将建筑垃圾加工为再生骨料、再生砖、砌块等综合利用产品。2021年年底前再建成2座,届时将形成总计590万吨/年的资源化处理能力,基本满足本市装修和拆房垃圾处置需求。

  全市已建立覆盖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运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医疗废物收运量57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近两年,主要强化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本市迅速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克服了涉疫医废卫生风险高、医废收集面扩大等不利条件,全面做好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的涉疫医废收运处置,加强全流程卫生监管,重点加强机场、海关、港口、道口等区域的涉疫废物管控,强化医疗废物闭环管理,坚守外防输入的第一道防线。科学制定医疗废物三级应急收运处置预案,以市城投集团为主体,将老港能源利用中心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并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疫情发生后总应急处置能力由当时常态下的122吨/日迅速扩大到435吨/日,确保涉疫情医疗废物、集中隔离观察点垃圾等日产日清日处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收运处置医疗废物109万吨,隔离点生活垃圾近104万吨。相关应急处置经验已为湖北乃至全国提供了有力借鉴,并被写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刊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指南》。

  经过两年的紧张建设,2021年1月处置规模达240吨/日的老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式投运,形成本市“一南一北一岛”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整体布局,总处置能力达到392吨/天,全面满足本市至2035年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需求。截至目前,本市医疗废物已全部进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再需要通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应急处置。

  针对小型医疗机构分布散、医疗废弃物产生量小、收运频率低的问题,结合疫情防控经验,本市按照平战结合、定时定点、全程可控的原则,推动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体系,集中收运后通过车车对接、医废不落地的方式送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安全处置,落实医疗废物48小时收运要求,防范环境风险。

  本市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底线,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创新开展危险废物的“点对点”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其中危废转移电子联单、“点对点”综合利用等创新模式已上升为国家制度。2020年,本市产生危险废物1434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571万吨,委托经营单位利用处置832万吨(含处置利用上年末库存19万吨),安全贮存5万吨。

  “十三五”期间,先后建成了老港医废处置中心、化工区升达焚烧设施等一批高水平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本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紧缺的问题已基本解决。截至2020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87万吨/年,其中年焚烧处置能力已达到36万吨/年,同比2015年增长160%。目前,正加快推进老港危险废物填埋场二期建设。

  充分挖掘宝钢股份原有配套危废焚烧炉的处置能力,形成2万吨/年社会化处置能力,填补了北部地区焚烧能力空白。大力推进本市废油漆桶进入宝钢转炉冶炼,已形成3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废油漆桶出路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以原料替代、形成最终产品为导向,积极推进集成电路废酸等高品质危险废物的“点对点”综合利用,解决了本市集成电路等主导产业危险废物的出路问题,同时也提升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针对汽修行业分布广、危废种类多、数量少等特点,将4000余家汽修行业企业纳入收集体系,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主要危废种类统一收运处置。2020年已收集废铅蓄电池24万吨,较2019年增长了约15倍。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管理,优化收运处置模式,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产业园区落实主体责任,搭建产业园区危险废物服务平台,做好工业固废收集贮存等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建设并应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交通、生态环境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信息的互通联动。将危废管理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产生到处置、市内与市外、管理与执法、地方到国家的信息贯通,形成系统闭环管理。全市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企事业单位从“十三五”初期的四千多家增长到三万余家,每年有约20万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通过该信息化平台进行运转。通过自动预警、大数据分析和与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为精准打击危废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2020年,本市一般工业固态废料产生量为1808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17018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41%;处置1114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4万吨),主要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予以安全处置;贮存24万吨。

  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定期更新发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关停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以大宗工业固废为抓手,基本实现大宗工业固废(冶金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当年排放、当年利用”。探索固废协同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燃煤与污泥耦合掺烧发电技术应用。聚焦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落实,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布局,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活动,全市废旧“四机一脑”年拆解处理能力达42512万台。

  按照新《固废法》要求,督促产废单位落实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相关规划文件,明确利用生活垃圾富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加快推进老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目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已常态化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同时,本市创新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报送制度和相应的信息化系统,通过组织产废单位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度产生情况和利用处置情况,规范利用处置去向。

  根据新《固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组织开展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建立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及通报机制,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信息互通联动。建设该事项的“一网通办”备案平台,明确办事指南和备案流程,在守牢环境风险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信息化备案和大数据汇总的方式,助力一般固废环境监管。

  本市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举措,相关禁限目标较国家要求提前12年,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外卖等新业态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治理,不断完善塑料污染防治体系。

  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减少二次包装。落实国家关于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信息报告的规定,完善企业绿色环保信息报告制度,督导企业按时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等商业主体信息报送。2020年,本市电子运单替代传统“五联单”基本实现全覆盖。可循环中转袋应用率达94%,年替代一次性塑料编织袋18亿条。循环快递箱(盒)全市投放约12万个,循环使用480万次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

  部署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努力实现行业“处置存量、杜绝增量”的治理目标。推动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六小件”等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用品,率先推行一次性用品减量政策,减量效果显著。通过会展行业协会向本市主要展馆发出了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倡议,会展业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依托农资经营网点,本市已经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集中处置体系,形成了从生产基地村级镇级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台账。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806万吨,综合利用率965%;农膜使用量11万吨,回收率98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7068吨,回收率接近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产生量19981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居全国前列。

  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污泥处理设施共19座,年处理能力1365万吨。加快推进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工作,已建成12座通沟污泥处理站,年处理能力21万吨。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方式,河道在疏浚前全部经过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消纳处置。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走私,严格防范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和危险废物过境转移。上海海关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行动”和以打击洋垃圾走私为主要内容的“国门利剑行动”。2020年共查验进口固废8645集装箱,办理涉固体废物刑事、行政案件92起。规范实施进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严格做好违法进境固体废物的清理处置。2020年共清理退运进境固废243批次103933吨;无害化处置9批次1572吨,首次实现上海口岸超期未报关滞港固废动态清零。

  对照新《固废法》要求和本市实际,生态环境部门将新《固废法》新增的法律责任、执法手段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固体废物相关行政处罚行为,建立完善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行刑衔接制度。城管执法部门及时梳理新《固废法》中有关执法事项,从两类五项增加到了两类十一项,形成执法事项清单并发布,会同绿化市容、房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类案件的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本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行政处罚职责。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执法检查5723次,共发现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169次,处罚金额733万元。城管执法系统共依法查处固体废物处置类案件54265起,罚款71179万元。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资打假、农资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回收执法检查。邮政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本市邮政快递网点快递绿色包装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务领域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禁止性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共立案查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135件;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自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共抽查和检验了生产、流通领域的826批次商品,发现69批次商品不合格。公安部门加强与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行刑衔接,对重点案件线索均提前介入、联合调查,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除隐患铸平安”“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共侦破相关刑事案件28起。

  完善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出台调查、磋商、修复评估、信息公开等系列配套文件。市高院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2019年来已办理涉及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件,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付出应有的代价。

  制定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夯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法律基础。制定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两网协同”回收网点设置与管理规范》《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等地方或团体标准,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落地实施。

  按照新《固废法》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治理工作要求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上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并将固态废料污染防治作为本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推进实施。科学制定全市环境卫生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收集利用处置总体布局。各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新市镇总体规划等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保障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用地。针对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制定基地规划和管理办法,推动老港基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

  充分利用“上海环境”等网站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发布法规解读等权威信息,开设“固废和化学品管理”栏目。加强新媒体宣传,依托“上海环境”等政府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众组织新《固废法》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数千名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居民踊跃参与。结合线上和线下会议形式,推进新《固废法》专题培训,“云”培训覆盖范围累计达到十万人次。编制《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等,累计发放超过1万册。

  通过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等支持43名青年科技人才,夯实固态废料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十三五”期间,本市共支持固废领域科研项目158项,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应用。给予135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规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出。推动本市保险业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提供保险服务与保障。

  虽然本市市域快递企业已基本落实快递包装物源头减量要求,但对进入本市的外地电商企业尚缺乏相应制约手段。外地电商平台销售的部分商品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包装现象,外卖平台对一次性餐具供应选项的设置和实际提供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业企业源头减量理念有待提升,从绿色产品设计开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尚未普及。

  随着焚烧处置能力的提升,危险废物焚烧炉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二次无机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目前主要通过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非填埋的利用方式尚为空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级有待提升,湿垃圾、厨余垃圾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废纺和废塑料本地综合利用途径不畅。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车用动力电池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落实有关制度和政策,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固体废物有别于大气和水等环境要素的达标管理,行为违法造成的环境风险不仅要求基层有较强的监管能力,更要形成多部门的监管合力。例如,工程渣土等固体废物违规跨省转移情形仍时有发生,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管理薄弱区域仍存在擅自倾倒堆放拆违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及非法回收拆解点位等现象,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倾倒、掩埋等环境犯罪行为利益驱动性强、隐蔽性高、涉及环节多,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衔接。

  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继续加强快递包装、外卖等行业的塑料污染治理,落实餐饮服务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措施,调整完善限制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采取餐厨垃圾收费阶梯导向措施,减少餐饮浪费,引导餐厨垃圾减量。推进绿色制造引领示范,组织实施绿色系统集成项目,推进生产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工作。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宣传培训,做好食品、化妆品国家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新标准的宣贯培训。

  加强本市主导产业规划发展研判,发展产业的同时兼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前瞻性部署相关利用处置配套能力,确保相关产业新增固废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落实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用地保障,抓紧部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针对存在利用处置问题的固体废物,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加快补齐短板。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抓紧完善车用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梯级利用体系。积极推进长三角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建共享,发挥区域协同效应。

  提升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研判,完善预警功能,强化数据为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力。

  推动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横向联动,构建全生命周期闭环的联动执法机制。

  针对环境污染风险大、影响恶劣的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落实行刑衔接,发挥震慑效果。

  持续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全品类固体废物鉴别、监管能力。丰富执法手段,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高排查效率,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包装和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宣传工作,做到党政领导干部心里有法,示范守法。

  全面宣贯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重要原则,推动企业深刻理解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理念,提供多终端、模块化的固体废物管理工具,表彰和传播好的经验与做法,促使各类产废单位履行固废污染防治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将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公众积极的良好社会氛围。